“强配手机”绑架学生合法权益
■刘楚汉
最近记者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发现,学生们出入校门和在食堂吃饭刷的都不是普通的门禁卡或餐卡,而是手机。学生们告诉记者,从2010年起,学校给学生免费发放了手机,将门禁卡、餐卡、上网缴网费等功能与这个手机捆绑在一起,不用这手机就无法进门、无法吃饭,什么都干不了。(央视《焦点访谈》11月4日)
手机是学校统一发放的,学生并没有掏钱。不过把手机与学生进出校门、吃饭就餐绑定在一起,就难免有强制消费之嫌了。虽然学校方面表示,发放手机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学生,不过根据记者调查,一个学生每月最低39元手机套餐费,用不完也得扣钱。全校一万多学生,一年下来要交的话费至少600多万元。而按照学校与通讯商的协议,双方通过分成方式共同获得收益。
不必否认,手机已经事实上成为很多大学生的“标配”。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适当允许乃至为运营商的业务推广提供些许方便,或许并无不可。为了降低学生的通讯支出,学校甚至可以主动与运营商谈判,推广手机“校园网”等业务。但不管引进何种服务、推广什么技术,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利,毫无疑问是个基本前提。出于管理方便,学校可以向学生推荐手机,也可以建议学生加入同一运营商的网络,但建议一旦变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便是权力越过了界限。
消费者有权选择购买不购买某种手机,有权选择接受不接受某一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这样的基本常识,运营商一定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在整个绑定手机消费的过程中,我们丝毫没有见到运营商的身影,而完全都是学校出面操作。可学生选择手机以及手机服务商,学校有什么权力干涉呢?把手机消费与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绑定在一起,其实就是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绑架,是把学校的管理权力凌驾到了学生的个人权利之上。现在的校园,也许早已无法与商业气息完全隔离,但学校至少不能把学生当作赚钱的工具,不能充当起商业机构谋求利润的代言人。
其实早在2011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就因为同样的事情被媒体曝光。而且根据当时学生的举报,学校不仅强配手机、捆绑消费,甚至还规定不充话费将被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期末考试不及格,到毕业时仍不充话费还会影响毕业证的领取。时至今日,也许学校也已经看到把手机消费与学生成绩及毕业证书捆绑在一起的不妥,转而只与出门、吃饭等生活服务相挂钩了。问题在于,教学行为本身需要规范,学生管理与服务就可以无视法律法规吗?现代社会,所有学校无疑都应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办学行为及内部管理。而面对这样持续数年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实也需要有关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和制止。(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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