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每人每年15750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1-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为加强学校安全保障工作,新疆日前决定,从2014年起对南疆四地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给予经费支持。

    新疆对南疆四地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经费补助范围和标准是: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及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柯坪县和阿瓦提县,按照每人每年1575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所学校按4名保安计算,所需经费实行自治区本级与地县共同承担。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教师正常教学,今后各学校不得安排教师昼夜值班。南疆四地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并给予经费支持,对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将统筹安排各类教育资金,做好校园保安配备工作,保证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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