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细化职教升学考核内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1-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对转段升学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将其分成课程考试、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3个部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该意见适用于2012年试点的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3+4”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

    江苏规定,转段升学的考核内容由牵头学校组织参与学校共同商定,课程考试将前段部分核心课程作为考试课程,考查学生文化基础素质和专业核心技能的掌握情况。过程考核重点考核学生学习期间各类主要课程的掌握情况,要求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均应明确为达到合格以上要求才能获得规定学分,部分核心课程可明确为达到良好要求,获得较高绩点。

    《意见》规定,只有综合评价合格的学生才能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其中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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