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教育关键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2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劳动教育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引发社会热议,“五育”并举是此次《意见》中对素质教育的创新定义。《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制定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由此,劳动教育不仅占据“五育”并举的权重地位,更成为我国未成年人圆梦未来的有效路径。

    ★“减负”

    “中小学生减负”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2019年3月12日,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长陈宝生表示:减负再难也要减,不获全胜决不收手。2019年,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禁超前超标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让学生校外负担切实减轻,同时解决“三点半难题”也成为本轮减负的重要配套措施。

    “教师减负”这一年同样广受关注。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就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摊派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多等现象作出部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

    ★“3+1+2”

    2019年4月,广东、辽宁、河北、江苏、湖南、湖北、福建、重庆8省市新高考改革方案发布。至此,全国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全部公布。新方案确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确定满分750分,采用“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惩戒权”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学生或者过度惩戒,乃至体罚学生等现实问题常常困扰着学校、家长与教师。2019年11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权”兼具“权力”“权利”与“义务”的三重属性,并明确了具体的惩戒措施,为惩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校闹”

    “校闹”给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2019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其中,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等8类行为被明确为“校闹”。此次出台的《意见》从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等方面,构建了治理“校闹”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