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本报讯(记者 张宝敏)天津市教委日前宣布,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建立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
参与交流的教师、校长范围包括: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或满10年的正、副校长。并规定,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天津市教委还就建立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完善学区内部交流制度提出了意见,力争3年实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5年实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陕西招2784名医学本科生
下一篇:洛阳政策激励“海归”创业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