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招生多元评价等级录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比重,可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科考试成绩等值对待,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

    山东省要求强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职责,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成绩采取等级呈现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清理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山东省还将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自主录取学生。完善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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