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组织高校校长年度教学述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决定从2015年起组织开展高校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评议活动,活动按一年本科院校,一年高职高专院校,交替进行。

    参加年度教学述职评议的对象包括全省普通高校校(院)长(含独立学院,不含部属院校)。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此项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采用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当年述职高校报送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召开专题述职评议会议,每年选取10所左右高校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对书面述职的高校由参会者会后根据书面述职材料,一周内反馈测评意见。浙江强调,述职测评后,省教育厅将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向参评高校全面通报;同时还将把评议情况视情纳入面向高校的各类评先评优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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