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教师县管校聘交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济南4月14日讯(记者 魏海政)山东省政府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推出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等4项改革举措,让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力争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在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山东省规定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学校,县域内中小学岗位设置实行动态调整。

    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面,山东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教师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应当交流轮岗。交流轮岗重点是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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