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格规范民办初中招生
本报西安4月15日讯(记者 冯丽 通讯员 刘晓双)今天,西安市教育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从招生计划管理、评价内容、招生录取、学籍管理等方面严格规范民办初中招生行为。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全市民办学校原则上只接受具备西安市常住户籍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登记报名,严格禁止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民办学校私自招收外地市生源。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审查本辖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考查,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价,严禁出现偏题、怪题。各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评价结果,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从今年起,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实行市、区(县)两级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为新生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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