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重在知晓和接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周建娥

    要依法治园,最关键的就是要在“制度管理”上下功夫。制定好了制度,执行的关键是要让人人熟悉,知晓率达到100%,否则就容易引发矛盾,造成不稳定的局面。

    某幼儿园园长向教育局汇报办学绩效考核时说,他们园的特色是“精细化”管理,还特意把考核组成员领到一个教室的灭火器存放箱跟前,拿出灭火器让大家看,果然,灭火器上有某某教师的名字,园长说“我们精细到灭火器都有具体的人来管理”。考核组私下问了那位教师,结果教师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制度执行的前提必须是被执行者要清楚,否则就会成为摆设。

    制度执行的另一个关键在于对方的“接纳”。我个人认为,制度是教职工维权的法宝,是约束园长的有利武器。比如:我园每次上报的省市县各类先进,都是按照考核评优制度执行的。具体来说,县级先进按一年、市级先进按两年、省级先进按三年、全国级先进按五年,绩效考核量化分数排名由高向低选拔上报。再如:我园各年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先后顺序,是按照当年个人绩效考核排名安排的。所以,应该让教师知道制度的双重作用,一是针对教师的维权作用,二是针对园长的约束作用。只有让教师正确理解了制度的含义与作用,教师才会积极接纳制度。

    (作者系陕西省延安市富县沙梁幼儿园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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