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十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多样化,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形成一批科技、外(双)语、艺术和体育等见长的特色高中,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学校以课程建设为核心,自主探索特色发展新途径,逐步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和学校文化。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建立综合高中办学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五)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开展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职业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健全职业教育投资保障、师资保障、受教育者资助保障机制,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基地化、集团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

  (十六)统筹发展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改善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力争使所有学校达到合格职业学校的建设标准。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做大做强与云南支柱产业、低碳经济、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密切相关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立技术产业职业教育联盟。多渠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教育

  (十七)加速发展边境和农村地区职业教育

  合理布局职业教育学校,分区域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职业院校。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继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和管理,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创建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重点的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好25个边境县级地区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吸纳当地生源接受职业教育,拓宽职业教育继续学习通道。

  (十八)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统筹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调动行业企业参与、支持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职业学校教育与岗位技能需求对接。鼓励以产学研用为纽带,以专业群为依托,组建和完善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支持一批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色专业和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创新和改革教学方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并举,加强学校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完善职业教育教师的评聘办法,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十九)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通升学制度。实施职业学校“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沟通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以就业为导向,引导职业学校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设课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大劳动预备制培训力度,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培训。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营造人人可成才、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

  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完善高等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强化和完善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继续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度新增具有区域特色的高等学校。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支持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扩大高校影响力。逐步扩大外国留学生的就学比例和专业学科学习层次。鼓励民办高等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民办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十一)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省部级特色学科和专业。加强高校内外实习基地、实验室和课程教材建设,形成优势学科群和特色精品课程。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形成科学人文并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建立高校教学联盟,完善学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通过学分互认、学生流动等机制,实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探索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等培养制度。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组建名师团队、学科团队。改革应用型课程教师和高校辅导员聘用机制,建设专兼结合的应用型教师队伍。严格教学管理,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机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教育质量监控长效机制,实行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公布、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师生、家长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积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参与国际专业质量认证,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

  (二十二)着力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支持高校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统筹和加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加大高校基础与应用研究经费和政策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高校科研定位,遴选并资助高校科研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题项目,实施科研助理计划,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研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以创新、质量及贡献为导向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鼓励高校科技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科研领域和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整合相关资源,打造一批学科专业战略集群,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政府、行业与企业的决策和咨询工作。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发挥高校的文化引领作用,推动先进文化传播,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鼓励高校师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十三)积极推动高校办出特色

  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体系,对高校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促进高等教育定位发展。鼓励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示范性院校。完善学位授权体系和结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211工程”学校建设为龙头,以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建设为支撑,以重大项目成果为标志,努力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的布局规划,超前部署前沿学科、新兴学科。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提高学科建设对产业振兴、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力。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四)加快继续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全面开展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后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促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广泛建立。依托社区和乡村学习组织及其资源,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开展科普活动,扫除青壮年文盲,创新发展农村劳动者的继续教育,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五)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

  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整合继续教育资源。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强继续教育的监管和评估,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支持企事业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对农民、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的技能培训给予资助。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二十六)逐步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地方终身教育立法。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办好云南开放大学。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习中心,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积极搭建继续教育资源平台,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努力满足社会成员学习多样化、个性化和非职业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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