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上接第九版)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七)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教育作为云南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切实解决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在省一级完中增设少数民族高中班。加大民族贫困高中学生生活补助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积极开展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学校间的教育对口支援,完善多层次、多类型教育帮扶和支援机制。
(二十八)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继续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开展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特殊行业的专门人才定向培养工作。与中东部地区的高中合作举办少数民族高中班,拓展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任教。
(二十九)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
将“国门学校”建设纳入桥头堡建设工程,增加投入,全面改善边境地区民族教育办学条件。完成边境口岸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市)一中、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适当提高边境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重点加强边境州(市)高校建设,提升边境州(市)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提高在边境县(市)执教教师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福利待遇。建立开展勤工俭学、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
(三十)努力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调整中小学区域布局。明确贫困地区教育工作的重心,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以乡土教材和实用技术教材为主,建立具有普教和职教相互渗透的多种形式的课程体系。制定分类指导、重点帮扶政策,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创新贫困地区教育教学方式,培育特色学校。积极拓展和开发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支持民族地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行不同区域学校的干部转任和教师交流制度,鼓励教育发达地区学校的优秀干部和教师到民族贫困地区学校任职任教。
(三十一)重视双语教育工作
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学前双语教学,为少数民族儿童搭建语言沟通的桥梁。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培养“民汉兼通”人才,加大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言的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大投入建立省级、州(市)级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立适应云南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双语教育体制和课程体系,编译、出版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不同民族中小学特点的双语教材,并逐步向较高层次发展。
(三十二)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实施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宝库,丰富素质教育内容。挖掘民族文化教育资源,突出多元民族文化教育特色,加强民族团结教材建设,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校本课程,推进开展以校本教材为主、学科渗透为辅、综合实践活动并行的民族文化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开展民族传统技能学习,加强民族文化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充分发挥教育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促进作用。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三十三)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到2020年,基本实现州(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高等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合法注册教育康复机构的管理与扶持。注重培养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对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三十四)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援助办法。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及时更新和配足特殊教育学校必要的教学设备及用具。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强对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和早期干预,保障其顺利进入义务教育。重视对问题少年儿童的教育,保障工读学校健康发展。
第十一章 教育国际化
(三十五)实施教育桥头堡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云南的地缘、区域和资源优势,通过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及其他国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教育交流合作,全面推进云南教育国际化。实施来华和出国留学预备教育,积极发展一批国际学校,建设包括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国际化教育体系,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好国际教育家园、国际教育基础建设平台、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构建内外联动、平等互信,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开放型教育体系;形成符合桥头堡建设战略需要,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教育发展模式。
(三十六)引进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境内外知名学校、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国际化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以优惠政策,在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和教育服务支柱产业等领域,有计划地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和学术团队。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提升外籍教师开展非语言类课程教学工作的比重。引进境外优秀教材和课程,建立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机制。
(三十七)提高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和层次
实施国际合作品牌建设计划。加大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出境研修培训力度,建立境外合作培训基地。加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的国际合作交流。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收周边国家学生。积极扩大高校招收留学生规模,特别是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增加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东南亚、南亚留学生,逐步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及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机制,提高公派留学效益。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建立对优秀自费出国留学生的资助和奖励制度,注重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引导和服务,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自费出国留学预警机制。鼓励高校高年级学生到海外实习。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推动省内高校海外办学,探索在国外建立教育对外发展办事机构。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华文化传播的力度,加速境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培训中心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扩展交流合作内容,在教育教学、招生考试、学分学制等各个环节创新国际合作模式。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周边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增强云南在周边国家以及国际上的教育和文化影响力。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二章 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八)加强政府教育统筹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省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教育审计制度、教育投融资制度、教育工程招投标制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教育问责机制等,形成完善的教育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培育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慈善基金会等非营利、公益性社会中介组织和机构,参与教育事务的认证、评估、审计、仲裁等活动。
(三十九)健全现代教育决策机制
建立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机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规范和推进重大教育决策公示、通报、听证制度。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修改,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或涉及不同群体利益的重大决策,要组织听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重大教育决策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第十三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四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四十一)建设现代人才培养体系
注重知行合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强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教学,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勤工俭学、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掘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升学选拔、推荐办法,探索高中、高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疏通不同学段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不同学校间、不同专业间人才培养渠道,实现全方位的教育衔接。注重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融会贯通、协同发展,形成开放、灵活、互通、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基础教育以优化学生学习方式、明确学生学习任务和构建现代教学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思考、探索、创新的能力。
职业教育以培养高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整合教育、科技、产业等资源,加强学生生产实习实训,提高综合职业能力。
高等教育以培养高层次、高质量、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大批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使人才培养结构更加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高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机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促进省院省校合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依托重大项目,在创新实践中集聚和培养一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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