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五十二)普通高中建设

  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普通高中建设,实施达标学校建设,增加优质学校,扩大优质学校规模。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按编制标准配齐教师数量。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五十三)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认真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教师教学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加强全省高等学校的特色重点学科、特色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主动与东部高等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提升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推进学位授权体系建设,优化学位授予结构和布局,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能力。

  (五十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

  支持办好现有乡(镇)和村级幼儿园。重点支持边境、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级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监管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奖励补偿机制。加强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对口支援、集团式发展、委托管理等发展模式。

  (五十五)发展民族教育

  巩固边境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市)和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加强“国门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边境县(市)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7个人口较少民族、4个省定特困民族和藏区的教育发展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急需的紧缺教师,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民族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双语幼儿园;支持民族院校和边境地区高等学校的建设;扶持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教育的特色学校,传承、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

  (五十六)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州(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县(市、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增加专项经费投入,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更新和配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改革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大力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五十七)教育信息化建设

  提升和整合各类教育信息化学习资源,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打造能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的现代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省、州(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教育网络体系,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数量,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

  逐步实现大多数中小学能开展多媒体教学,提升学生、教师和校长的信息素养。基本建成较完备的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五十八)教育国际化建设

  启动实施“一园三平台”建设,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及放眼世界的高水平国际教育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不同教育层次的示范性国际化试点学校和留学预备学校,扩大留学生规模,提升云南高等教育国际服务竞争力。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提高云南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吸引力。支持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鼓励高等学校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引进适量国际优秀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海外研修培训。加强非通用语言人才的培养。加快孔子学院建设。

  (五十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第十八章 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六十)深化素质教育改革试点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协作区;在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培养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六十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

  实施学校内涵发展工程,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施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工程;分阶段分步骤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学校的经费投入,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逐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与预警系统。

  (六十二)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

  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和教学模式;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结合职业学校专业群建设,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六十三)终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职能和作用,建立灵活高效的远程教育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开放教育新模式。整合高校、行业和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用远程方式面向全省开设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继续教育、校长培训、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和高中学生部分选修课程;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终身教育需求。

  (六十四)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新增一批博士、硕士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建立以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实施研究生科研立项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改革创新研究生优质课程;增加专业学位举办单位和种类;建成一批有影响的产学研合作基地,产出一批重大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有计划地培养造就和引进大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六十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拔入学;探索自主招生、推荐招生、定向招生、破格招生等具体方式,逐步建立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多元评价、自主招生、多样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六十六)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

  加快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步伐,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调整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提高一线教师岗位比例,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科研队伍。改革分配制度,探索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建立健全科学评估和激励机制,形成促进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务公开改革,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

  (六十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探索公办、民办教育的衔接机制,逐步建立不同办学体制学校之间教师、学生等人员和资源合理流动的渠道。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体制,建立政府指导、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的民办学校投融资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

  (六十八)高中教育多样发展改革试点

  鼓励高中办出特色,选择部分高中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建立高中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加强高中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新机制,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渗透;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文化、学科等特色因素,办成各具特色的优质高中。

  (六十九)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

  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积极探索地方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地方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基层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下转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