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中小学招生划“底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4-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南京4月4日讯(记者 缪志聪)今天,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今后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不得考试

    江苏提出,今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江苏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国际班和境外课程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江苏还强调,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重做好幼小衔接。针对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江苏规定今后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还将继续压缩,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