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镇小区营利性幼儿园须本月底前“转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2-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赵岩)日前公布的《太原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城镇小区配套园要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审批为营利性幼儿园或高收费幼儿园。现有营利性幼儿园须在12月底前转为普惠性民办园。

    《方案》要求,今后规划和建设的小区配套园,在土地划拨文件中规定办成公办园,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正在建设中和今后建设的城镇小区,配套园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园应在取得土地手续之后,两年内完成建设。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办理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此前,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承建的4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21所幼儿园,全部移交给太原市教育局办成公办园,未来三年可新增公办普惠学位64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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