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举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焦新 胡航宇)“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6月28日在重庆举行。会议就“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教育发展战略与政策导向”交换了意见,围绕“学生流动和联合培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重庆共识》。外交部副部长宋涛、教育部副部长郝平、重庆市副市长吴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宋涛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合作是推动中欧整体关系发展采取的重要行动,符合双方共同的发展利益,必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水平。郝平表示,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与中东欧国家的教育合作,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教育合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吴刚表示,希望中东欧各国教育代表借这次机会多了解重庆,共同寻求合作的切入点,为增进彼此的友谊和交流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次对话是落实《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的重要内容。《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重庆共识》指出,加强各国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增进理解和友谊,构筑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民意基础,各国将共同努力,共享教育信息,促进学历学位互认,加强校际合作与青少年交流,共同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人文交流向深层次发展。

    来自阿尔巴尼亚共和国、保加利亚共和国、克罗地亚共和国、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马其顿共和国、黑山、波兰共和国、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共和国、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等国教育官员、大学校长、驻华使节,以及中方40多所高校代表共130余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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