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向“看不见的拳头”说“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学校可适量干预学生的课外行为

    很多学校认为,在课后或学校以外发生的事情,学校没有权力管理。然而,报告认为,学校有进行干预的权力,并应该采取措施处理。而且,网络欺凌降低了学生在学校的安全感和学习能力,学校也应该面对并解决该问题。因此,学校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应对网络欺凌事件。加拿大反诽谤联盟负责人斯科特·赫希菲尔德建议,学校应该先进行“需求评估”,包括调查学生对网络欺凌的认知与需求,并收集数据。他还建议,学校应该形成一个反网络欺凌团队,并由现有委员会负责法律、政策、当前网络欺凌发展趋势以及互联网安全教学等的规划和协调活动。

    父母应多了解孩子的上网动机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技术代沟”会造成误解。例如,很多家长认为,让孩子守纪律的方法就是拿走他们手机或制止其上网,而孩子不敢与父母讨论被欺凌的原因就在于害怕失去与外界交流的工具。委员会建议,父母需要花时间参与孩子的上网活动,并尝试了解其兴趣爱好。

    政府应设立办事处保障儿童权益

    “加拿大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反欺凌策略。”委员会指出,有全国反欺凌计划的国家,例如挪威、芬兰、瑞典、英国和澳大利亚,已经“更成功”地解决了欺凌问题。

    同时,委员会建议设立国家儿童委员会,从国家层面监测和促进儿童权利的落实。委员会表示,成立独立的国家儿童委员会不但给儿童带来福利,还能有效解决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特别是能够推进加拿大全国就网络欺凌立法和实施呈现一致性,从而制定出一个更完整的全国性计划方案,并有效打击青少年网络欺凌现象。 (作者单位:香港树仁大学历史系)

    日本现已建立起依法监管、技术保障、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防治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管理体系——

    日本:预防与治理“两手硬”

    ■罗朝猛

    2013年6月21日,日本参议院会议通过了《欺负防止对策推进法》法案,强化了日本国家和地方自治体对利用网络实施欺凌行为监管的责任与义务。据了解,在日本,网络欺凌素有“看不见的拳头”的别称。近5年来,针对中小学生恶性网络欺凌事件,日本出“重拳”,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现已建立起依法监管、技术保障、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防治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管理体系。

    目前,日本先后制定了《青少年互联网规制法》和《青少年有害情报规制法》,至2008年,又制定了《青少年互联网环境整备法》,并规定了各界对防范学生受到有害信息侵蚀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建立全社会协作体制,还规定手机公司、网站等通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为青少年提供过滤软件。

    此外,日本《第一期教育振兴五年基本计划》中,日本文部科学省提出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学生媒介素养的道德教育,并成立“建立保护孩子体制的有识者会议”机构,重点研讨网络欺凌的对策。日本文部科学省向学校提供《应对网络欺凌指南和事例集》,作为应对网络欺凌的指南。日本各地召开网络欺凌对策研讨会议并制定政策,例如大阪府规定,原则上禁止小学生配备手机,府立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同时,日本为学校配备了生活指导教师,在各地教委开辟了“24小时网络欺凌咨询”热线,并向网络欺凌受害严重学校派遣专家。 

    在日本,整个社会都要肩负起防治孩子网络欺凌的责任与使命。由于秉持这样的理念,加之举全社会之力,现在日本已基本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文化。具体如下:

    学校是第一责任人。日本中小学注重加强教师媒介素养的研修与培训,要求教师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日本中小学将媒介素养教育贯穿到各学科教学中,同时充分利用道德教育和综合学习时间等对学生进行网络教育,以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观,提高其网络文化的自觉性和自律性。还借助网络欺凌咨询室,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对网络欺凌受害者进行心理援助。

    家长是“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日本家长在指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和网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与孩子制定手机、网络使用的“家规”。据日本东京都教委所公布的以监护人为对象的相关调查,监护人与孩子间共同制定有互联网和手机使用规则的家庭占73.6%,平时留意孩子使用手机的家庭约占六成。

    除了政府、家庭及学校外,日本各通信服务提供商不断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技术保障,依法对于中小学生使用的手机、互联网加强监管,将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至最小限度。(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附属中学)

    在网络实名制碰壁之后,韩国政府认为不能单纯依靠堵和截,而是应该在疏导和预防教育等方面下功夫——

    韩国:疏导和预防成“重头戏”

    ■张雷生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教科部以全国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园欺凌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度,约有17万名韩国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侵害,约占被调查人员的12.3%。其中,通过网络聊天室、发送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形式为载体的诽谤、侮辱、辱骂等网络欺凌分别占到了整体校园欺凌的13.3%。

    因此,韩国社会各界认为网络欺凌已经成为了导致现代社会诸多犯罪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潜在危害。

    其实,2007年7月,韩国政府就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网络实名制,以应对逐渐猖獗的网络欺凌。据了解,网络实名制采用“后台实名”原则——用户在注册登录时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而在前台发布消息时,可以使用化名。这也是韩国政府2006年制定《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关联法》的延续。

    然而,调查数据显示,网络实名制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是弊大于利。2010年,韩国民间团体向韩国宪法裁判所提起诉讼,称网络实名制侵害用户的匿名表达自由、互联网言论自由及隐私权。判决认为,网络实名制使言论自由受到限制,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泄露并被非法利用的风险增加,同时也使得没有韩国身份证的外国人无法注册登录韩国网站。判决还表示,网络实名制实行后,网上的恶性言论和非法信息并未明显减少,反而促使网民选择使用国外网站,导致国内网站与国外网站的经营产生差距,而且并未实现预期的公益性。

    在网络实名制碰壁之后,韩国政府认为不能单纯依靠堵和截,而是应该在疏导和预防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在增强文明上网教育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文化同时,深化社会对网络欺凌的认识,尤其是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现象诱发动机的理解和研究,进而制定相应的教育和预防方案。另外,对现行法律加以修订,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在治理青少年网络欺凌方面,从2011年开始,韩国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杜绝青少年网络和校园欺凌的国际研讨会,国会还一致通过了《学校欺凌预防和对策相关法》,明确规定了网络欺凌就是犯罪。与此同时,韩国教科部还配套出台了《网络欺凌预防和杜绝方案》,根据该方案,学校可以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手机,或者限制其使用的时间和场所。同时,学校开通针对网络欺凌的网上咨询和申诉专区,接受投诉和纠治。此外,韩国教科部、放送通信委员会、未来创造部等三家联合,强化对以学生和家长为对象的网络欺凌预防支援和扶持,并开设预防青少年网络和校园欺凌的课程,加大对任课老师的网络欺凌预防和应对能力专项培训。 (作者单位:韩国延世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名词解读

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cyberbully)是指在传统欺凌与信息科技发展背景下发展而成的欺凌现象。主要特征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恐吓、为难、威胁或骚扰其他个人或团体。与传统欺凌一样,网络欺凌是指一意孤行地欺负,并对他人造成伤害。网络欺凌包括通过网络、社交网站、短信等传播不雅照片或文字,直接或间接地伤害受害人,并包括性骚扰、死亡威胁、网上发布负面的或诽谤性的言论、传播受害人的照片和视频等,同时也包括故意诽谤某个个人或团体。

    网络欺凌与传统的欺凌方式动机相同,唯一区别是通过电子手段,而非面对面。研究表明,这两种欺凌现象正在重叠。加拿大参议院人权委员会最新调查显示,只有1%的校园欺凌者通过电子形式进行欺凌,其余大部分都是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同时进行,因此两者密不可分。 

    (谢仪编译自《网络欺凌的伤害:数码世纪里对权利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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