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半年内就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将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浙江明确提出了三项新政策: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求职和就业的实际情况,允许外省高校毕业生在浙江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并享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二是允许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经费从各级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三是充分发挥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对免费并成功介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浙江还将开展“技能就业专项活动”,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机构等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技能培训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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