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好还需细打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姚永强

    只有加大教师交流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与考核,完善保障措施,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尊重教师和学校意愿,提高教师的政策认同感和践行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和弹性的交流期限,才能更大程度地提高政策效能,实现政策目标。

    政策制定需要教师民主参与

    政策认同在本质上是社会民众对一定时期国家政策的信任和认可,既包含个体对政策的认知、情感和判断,也包含对政策基本价值的信任。一项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并不是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的一厢情愿,而是与目标群体的政策认同有着紧密的联系。教育部门应通过政策宣讲、材料发放、人员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使行为主体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交流政策在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以及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全局意识。

    民主参与是实现政策认同的关键。在制定中小学教师交流政策及配套措施时应制订完善、可行的调研计划,广泛听取学校领导及教师心声,注重学校、教师与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的直接对话,加强学校和教师对政策意义的理解,提高政策认同感,为政策有效执行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同时,教师交流政策的有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交流教师的政策执行能力。在教师交流之前,教育主管部门还必须加强对交流教师的培训,使他们有更充分的思想准备、精深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工作、生活环境的能力,以应对在交流学校教育教学上的新挑战。

    给学校和教师更多选择权

    对于交流政策的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不能完全依靠外在强制手段和行政力量,应全面听取基层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就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给予考虑,特别是一些教师的实际困难。对交流中的分歧进行协商和对话,给予学校和教师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激发他们参与交流的热情。政策制定者要创设一种支持性的宽松环境,在使用命令与管制手段的同时,多与政策实施者进行沟通。只有意愿得到全面表达和充分尊重,学校和教师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交流过程之中。

    在充分尊重交流教师意愿的基础上,我们还应结合交流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交流教师的专业特长,实现交流学校需求和交流教师供给的动态平衡,合理任用交流教师。对交流教师的使用要将岗位安排尽量与教师专业和专长对应起来,提高教师交流的实效性。

    加强监督考核可防政策失真

    健全的政策督查、纠偏机制是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的保障环节,也是防止教育政策失真的重要手段。针对政策实施中的敷衍执行、选择执行、附加执行等行为,我们应在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教师交流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对政策文件及其实施进程、交流效果、保障措施等与交流政策实施密切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发布,准确把握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对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交流教师和不认真落实上级政策的学校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大对交流教师考核力度。考核标准应由教育行政部门、交流学校和交流教师共同协商,统一制定,以被交流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发展状况为主要依据,明确划分考核等级及相应的考核要求。凡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交流效果不理想或考核基本合格的交流教师,应进行深刻反省和认真总结;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应进行停岗培训直至清退出教师队伍。

    交流形式及期限不宜“一刀切”

    在教师交流的模式上,我国不少地方进行了有益探索,从实践来看大致分为三种:对口帮扶、轮岗流动和学区合作。如哈尔滨市选择城乡教师对口帮扶模式,沈阳市实行“人走关系走”的教师轮岗流动模式,成都市采取“走教式”学区合作模式等。由于每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和适用环境,各地应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不宜做出统一的刚性规定。

    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应设计出多样化、可供教师选择的交流方式,交流时间以3—6年为宜,并辅之以短期的、灵活自由的交流方式。短期的交流时间则根据不同的交流形式弹性调整,少则数周,多则数月,包括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选派城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通过示范课、教学辅导、教研活动等送教下乡,或者选派农村教师集中参与城区学校短期学习与交流等。

    人性化关怀让教师交流更主动

    一项政策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考虑政策价值的合理性,而且还需要创造良好的支持性环境。从实际调查情况看,有41%的交流教师认为薪资待遇低,有38%的交流教师认为交通、餐饮及住宿面临一系列困难。因此,作为这一政策的设计者,政府应为交流教师提供完善的保障措施,提高广大教师参与交流的积极性。如,根据交流学校所在地的经济状况和地理条件,给予交流教师合理的、具有差异性的交通补助和生活补贴,并按月足额发放;实行城乡统一教师工资制度和“以县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流动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为交流教师在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更细致、更周到的服务,增加教师交流过程中的幸福感,真正做到人性化关怀等。

    另外,还应采取一些措施激发教师参与交流的主动性和热情,变“被动交流”为“主动交流”。如,必须达到规定交流时限且考核为合格的教师才能够晋升职称,考核为优秀的交流教师可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评定;对评选特级教师、劳动模范、优秀校长、学科骨干等,申请人均必须具备一定期限的交流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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