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将获生活补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记者 梁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动取消。

    据介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拨付综合奖补资金。地方将作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自主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具体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等,均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从2013年开始,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增列综合奖补资金,将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奖补因素之一,对已经实施这一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据介绍,目前全国有600多个县积极探索对农村教师发放补助,受益教师达100万人。相关报道见三版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