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要从“堵”转向疏与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周方鑫

    近日网友发帖称,云南普洱景谷一中3名高中生带饭进教室,继而被学校开除。同时报道该校新规定里“用手机、端纸碗、碰铁门、不穿校服”等21条涉及开除学籍和撵出学校的“奇葩”校规。虽学校已经认识到校规的不科学,并对学生的处罚作了调整,但此类的校规闹剧并非仅仅在一所学校上演,颇让人感叹。  

    学校管理学生必须有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这是管理学校的基本举措。但是,制度必须要有底线和高标,哪些东西是师生必须遵循的,低于这些规定将要受到处罚,极端情况才采取开除等办法。另外一些东西可以提出高标要求,号召师生尽力完成,但不是所有约束都必须用底线形式来确定的,这既不可能也没必要。太多的东西出现在规定里,如果大多数人都无法实现,这样的规定形同虚设,最终损害的是规定本身的权威。学校的规定和制度是用来教育学生的,根本目标是让全体学生成人成才,而不是惩治学生的,所以规定本身必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需求而不是学校的整齐美观等其他用途。我们许多学校喜欢创制众多的规定和制度,但规定不是越多越好,只有有效的规定才能起到作用。一些长期遵循的良好制度就形成了学校的文化。同时学校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也应该与时俱进,一些明显不能适应学生及时代发展需要的规定应该尽早取消。

    在学校管理中,许多管理者只善于用堵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忽略了疏与导的意义和作用,实际上这正是学校的强项——教育的内涵所在,要善于引导师生往正确的方向去做事,要善于培养他们良好的习惯。我们常说多办学校可以少办监狱,说明学校是讲理的地方,是教书和育人的场所,可以让人获得智慧,可以教会人遵循法则行事,让人受到开化和启迪。但是学校不能办成监狱,变成囚禁人、约束人的地方。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要让他们知道怎样去改正错误,目的是让他们今后少犯错误,这样才能体现教育的作用和教育者的价值和伟大。

    更进一步而言,学校应该从如何做好学生的服务做起,如果我们的食堂办得很好,饭菜可口,花样繁多,价钱合理,环境适宜,还会有那么多学生舍本求末,到一个不该去的地方做不适合的事吗?

    我们经常讲要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指在学校里平等且相互尊重的关系。一所校园里存在借读生、正式生和自费生等不同身份的学生,无形中会把学校问题复杂化,在当前三中全会决定中一再强调教育公平的背景下,被教育者唯一的身份是学生。现代教育强调要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如果只仅仅以正式生或者是以优生为目标,这更是违背了学校办学的初衷,学校是全体师生的学校,在这里人人平等应该是最起码的准则,厚此薄彼的结果必然是无法让师生有主人翁意识,树立起以校为家的理念,更会让人产生逆反心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教育及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制度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符合教育生产力发展的需求,要善于扬弃,合理用好传承和创新的武器,才能保证不犯方向性错误。

    人人都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良好的校园环境是需要全体学校人来共同维护和创造的。这不是靠制度和规定所能做到的,需要的是提升全体师生的素质及为此共同努力的行动,更需要提升我们教育者自身的素质和智慧,用好教育自身的功能,用积极的态度和阳光的心态去对待我们的学生,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作者系江西省上饶市二中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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