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决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围绕落实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修改一批法律的议案,决定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会议指出,贫困地区学校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治贫先重教,发展教育是减贫脱贫的根本之举。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会议确定,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按照勤俭办学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由省级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因地制宜、分步逐校实施。力争经过3-5年,使学校教室坚固适用,符合抗震、消防等安全要求,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厕所、食堂、饮水、洗浴等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教师队伍素质、结构等基本满足义务教育要求,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提升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

    会议强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要坚持“阳光操作”、精打细算,并与村镇调整、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严防资金浪费或被套取、挪用、截留,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造福贫困地区4000多万孩子,托起他们创造未来美好人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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