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差学习生活补助能否高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国教育报:

    我镇部分教师参加县级新教材培训学习,回来后到校财务室填写出差报销凭证单。在“生活补助”一栏,有教师问财务人员:“生活补助咋填写?”财务人员回答:“县级的生活补助一天4元,市级的生活补助一天6元。”这位教师幽默地说:“只够买一碗面的钱。”

    据笔者调查,学校教师出差学习补助标准,依据的是1996年出台的《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如今,十几年过去了,物价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却未见有新规定出台。

    上级安排学校教师参加各种学习,不仅生活补助低,而且往往要求生活费用自理,因此教师不愿参加,找理由推辞。试想,最便宜的一碗面都要四五元,一天的补助仅勉强够吃一顿,还要倒贴钱,自然又给教师增加了不少负担。

    笔者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应根据目前消费水平,或各校因地而异制定新规,适当提高教师出差学习生活补助标准。

    ■湖北省郧县一位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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