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喜欢不是课改唯一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梁好

    最近听了十来节语文课,在不同的课堂却听到教师在讲类似的话:“用你喜欢的方式读!”“背诵你喜欢的段落。”等等。诚然,“让学生采用喜欢的方式”进行自主学习的确是教学方式的重要改革,教师放手让学生自主探究,充分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尊重与信任。然而,学生喜欢的方式就是科学的吗?就是高效的吗?在时下大力倡导自主学习的课改背景下,这个问题尤其需要教师认真思考。

    就语文课而言,课文阅读的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朗读、默读、分角色读、合作对读,等等,教师让学生自主选择这些阅读方式,固然可以提高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但是,教师让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方式的同时,却不应忽略了教学目标,同时还应考虑不同阅读方式的教学效果。就朗读来讲,能够“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样的教学目标贯穿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各个学段,是学生学习课文的重要基础,如果连朗读能力都不具备的话,那么,学生对文本的深入把握与理解也就没有了支撑,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提高更是无从谈起。而就默读而言,是学生快速阅读的一项重要能力。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不同学段对默读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第一学段要求学生学习默读;第二学段要求学生初步学会默读;第三学段要求学生的默读达到一定速度,第四学段要求学生养成默读的习惯。可见,默读能力的训练与培养是循序渐进的。课程标准对于学生阅读能力的要求是教师开展语文课堂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课堂教学流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如果所有学段都“让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读”,等于完全放手让学生自己选择,对于低年级学段阅读能力不足的小学生,这种教学方式是否偏离了语文教学目标?学生的阅读效果是否会大打折扣呢?脱离语文教学目标以及学生认知学习能力的所谓“自主性学习”实质上也是一种“伪自主学习”,这个问题语文教师必须予以重视。

    在我看来,语文课堂上教师一味鼓励学生选择自己的阅读方式是欠妥的。较好的方式应是在考虑学生情感认同的基础上,配合学段阅读能力训练的目标,适时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阅读能力的训练,同时也要考虑教学环节的需要,对应选择较适合的阅读方式。例如,初读课文或者整体感知环节,要强调学生的朗读;细读文本或者体悟语言环节,要强调学生有感情的朗读,可分角色或合作朗读;问题引路或者自主探究环节,要强调学生的默读,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与文本对话,思考问题。

    从语文课阅读教学推及学生学习方式的选择,道理是相同的。教师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要将课程目标的有效落实放在重要地位,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基础与学习能力,应通过精心设计相关教学环节,让学生喜欢上自己的课堂,而非放羊式地让学生盲目地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如此,才不至于让“伪自主”性学习影响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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