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媒介治理
大众传播在政府公共治理体系中,因其具有行政事业性和市场产业性,使其在公共治理的多元社会力量中发挥着“双边作用”。这种独特的治理作用,必须首先加强媒介的自我治理。
■胡远珍
前一段时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并收受他人的酬金,被长沙警方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这一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媒体乱象”再一次引起热议,使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如何加强对媒介的治理。
应当看到,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现实发展,凸显着大众传播的治理主体作用。转型期的中国呈现出社会结构失衡、利益主体分化、矛盾冲突加剧,各种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频发,腐败现象、贫富差距、道德危机以及社会不公等突出的“风险社会”特征。如何对此进行更好的治理?在我国现行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治理模式中,大众传播具有社会预警功能、舆论监督功能、社会协调功能、社会示范功能以及议题建构功能。通过这些功能的有效发挥,大众传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的治理作用。
大众传播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执政资源,在政府公共治理体系中,因其具有“双重性”,即行政事业性和市场产业性,使得大众传播在公共治理的多元社会力量中发挥着“双边作用”。一方面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治理,必须发挥大众传播“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作用,通过大众传播吸纳、整合社会各界“多种声音”;另一方面大众传播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成为民意的代言人。正因为大众传播这种独特的治理作用,必须首先加强媒介的自我治理。
由于社会转型、价值多元、利益主体不断分化,新闻传播界出现了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新闻炒作、媚俗之风见长,弥漫着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的浮躁之气以及缺乏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等问题。因此,从“三贴近”到“走、转、改”,既是党和政府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对新闻传播界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媒介自我治理的行动体现。但是,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主要是在新闻传播业务的层面进行的媒介治理,还应从媒介市场经营的层面去思考和探索。特别是媒介市场化的过程中,“哗众取宠”“唯收视率”“虚假”“有偿新闻”等问题日益突出。陈永洲事件,再一次敲响了加强媒介治理的警钟。
那么,媒介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自我治理?
坚守大众传播“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品质,不断加强媒介社会责任感。大众传播是现代社会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的集散地,在满足社会的普遍信息需求方面起着公共服务的作用,而这种信息服务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事务、社会公共生活产生广泛而强大的影响。因此,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大众传播“赋权”的同时,也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公共性”和“公益性”是大众传播的权利基础,大众传播作为社会的一种公共资源,其活动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这就要求媒介在自我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教育。
整合各种资源,不断改善和优化媒介自我治理结构。目前,媒介自我治理结构单一,主要是以媒介领导层为治理主体,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有效监督,致使媒介自我治理成了“自说自话”。以往媒介的领导既是决策者,也是管理者,极容易受到“内部人”“内部问题”的干扰,出现捂盖子的现象。长此以往,媒介治理要么走过场,要么半途而废。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进行媒介治理结构的顶层设计,充分整合媒介自身和外部社会资源,形成由媒介领导层、媒介治理监督层和社会监督力量三方组成的较合理的媒介治理结构。媒介治理监督层可以由媒介内部资深的媒体人、中层管理者、职工代表构成,其主要职能是对媒介自我治理的决策和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量化考核;社会监督则可通过微博、短信互动、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吸纳社会民众的意见,形成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大众传播媒介自我治理的长效机制,自觉规范媒介行为。媒介自我治理不能头痛医痛,脚痛医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传播环境日益复杂,大众传播会面临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事物面前进行理性的判断和选择,抵制种种诱惑,不媚俗、不跟风、不唯利、不唯上,必须有规范、合理的制度机制做保证。因此建立媒介治理的有效机制才能避免媒介治理陷入“运动式”“应景式”的误区,使媒介自我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达到真正治理的目的。
媒介自我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应针对问题、突出难点、讲求策略、重在建设。大众传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些是媒介自身因素造成的,有些却是外在因素造成的。如体制的问题造成媒介在行政管制和市场竞争的边界中进行突围,“钻政策的空子”“走市场游戏规则的钢丝”等现象就会屡屡发生。媒介治理时要厘清问题,对那些影响大、危害性强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下大力气整治。对于普遍存在的、一下子很难解决的问题,如记者的专业报道能力方面的问题,就应因势利导,通过业务培训,传、帮、带等多项举措加以提高。媒介治理的核心是人的问题,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在治理的过程中,应讲求方式、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性质的问题应采取不同治理对策,要敢于大胆创新。
“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回应社会关切、弥合社会分歧”。大众传播要为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在社会公共治理中,发挥好治理的主体作用,就必须通过媒介自我治理工程,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打造媒体的公信力。只有这样,大众传播才能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保持其应有的媒介品格,在各种复杂的社会危机中,勇于担当,彰显责任情怀,当好建设者,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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