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江苏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

    “挂牌督导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基本情况和督导事项等,在指定中小学校校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介绍,目前,江苏已设立5个省级、82个市级、553个县级督学责任区,对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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