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督导中小学冬季取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焦新)11月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发出后,涉及冬季取暖的北方地区各省份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全面自查,排除隐患。为确保北方地区把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落到实处,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专项督导组将于11月13日至17日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3个省(区、市),对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和各地自查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此次抽查的重点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为主,主要通过听取地方自查汇报、抽查学校、走访调查等形式,旨在查找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抽查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公开发布国家专项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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