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禁止寒假集体补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为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切实保证广大教师、学生休假权利,河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于2014年寒假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禁中小学校组织集体补课行为。 

    河北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所有中小学要通过新闻媒体、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校2014年寒假的起止时间,以便社会监督。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本地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对所属学校实施有效管理,并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寒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行为的咨询和举报;对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不得推诿搪塞。 

    河北强调,各地要在学校放假后一周内和春节法定休息日结束后第一天,组织两次对所属学校集体补课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学校要立即责令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省教育厅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学校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对违规学校校长给予行政处分;对于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违规补课的,给予黄牌警告,拒不改正的将撤销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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