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五、严格特殊教育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政纪律,对挤占、挪用、截留特殊教育资金的行为要严惩不贷,确保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造福广大残疾学生,支持他们谱写精彩人生。

为残疾人广泛融入社会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残联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今天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孩子的特别关爱、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特殊教育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特殊教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接受教育的残疾人数量逐年增加、教育层次不断提高。很多残疾孩子进入小学、中学和大学,有的还获得了硕士或博士学位,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我们深刻认识到,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对于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走向幸福生活、更好地融入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资助残疾学生,有力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残联助学项目共资助贫困残疾学生16.5万人次,为260多所特教院校添置了教育设备,支持全国和省级特教师资培训5000多人次,联合教育部共同对900名优秀特教教师进行了表彰奖励。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是残疾人实现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各级残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刘延东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特殊教育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

    中国残联将与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以及残疾人接受普通教育的引导政策;继续与教育部、国家语委合作,加快研究制定“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为残疾人更广泛地融入社会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编制好本地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推进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或扩大资助范围,提高特教教师待遇。要继续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制度并跟踪去向,与教育部门和学校一道,针对残疾人教育需求,以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就学,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

    要积极整合残联系统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机构、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等资源,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工作,促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发展,为残疾人提供学段衔接、医教结合的教育服务。继续实施残联系统相关助学项目,不断完善扶残助学长效机制。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特殊教育的全面提升,为残疾孩子都能拥有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奋斗。

深化特殊教育改革 推进融合教育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要求普通中小学和高校尽最大可能接收残疾学生,在政策支持、经费保障、专业指导、师资培训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强化顶层设计,实施融合教育行动计划

    北京市高度重视随班就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首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在上世纪90年代就在全国率先探索了资源教室、特殊教育中心等专业支持模式。近年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特别是2013年3月,启动了“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符合首都地位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

    二、落实政府责任,研制特殊教育公共服务标准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10个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定期研究特殊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了全国首个省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及实施细则,研制《特教教师基本功标准》、《特教学生学业质量标准》,以标准化推动特殊教育发展规范化、优质化。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将师生比标准由1∶3.5提高到盲校1∶2、聋校1∶3、培智学校1∶2.5,解决了多年制约特教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普通学生的7倍。

    三、立足实际需求,创新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

    先后出台关于随班就读、特教教师、资源教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硬件建设、规范管理、师资培训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市和区(县)两级特殊支持教育中心,将其工作职责由教学、科研、资源开发和教师培训,拓展到对本区域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实施双学籍制度,学生具有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校学籍。

    四、健全融合教育体系,扩展特殊教育覆盖范围

    在抓好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的基础上,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不断完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以22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特殊教育普通高中、1所高等特教学院为骨干,在1093所普通中小学、60个幼儿园和55个职业高中建立了随班就读教学点。市属高校对于达到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做到“零拒绝”。依托北京数字学校,开发优质特殊教育课程资源,满足残疾学生泛在学习需求。

突出政府责任 办好特殊教育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长春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高位统筹、全面规划、强力推进,特殊教育体系日益完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成果不断显现。

    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特殊教育发展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把发展特殊教育纳入政府重要日程,建立市长负总责、分管市长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特教联席会议制度,连续5年把发展特殊教育列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制定《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全力实施特殊教育攻坚工程,努力做到普及程度、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师待遇、办学质量“五个提高”。

    三是完善政策支撑。出台《关于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大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特殊教育保障

    一是硬件建设到位。利用5年时间累计投入1.5亿元,对全市公办特教学校进行改造,配套更新教学康复仪器设备。

    二是教师培训到位。将特教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近3年投入300余万元实施培训工程,累计培训教师2000余人次,全市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三是资助救助到位。在全部残疾儿童少年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免除作业本费、校服费,做到“四免一补”。2014年将免除公办特教学校在校学生的一切费用。

    四是教研指导到位。落实指导、研究、培训、评估、服务、督导六大功能,对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进行专业化指导、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评估,促进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是激励机制到位。市政府建立了“以奖代拨”机制,每年投入500万元,设立特教专项资金,对特教学校进行奖补,用于购置教学康复仪器设备、教师培训、课程改革及教科研活动等。

    三、多措并举,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拓宽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渠道,构建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办学格局。不断扩大公办特教学校招生规模,目前全市有公办特教学校9所,在校生1120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鼓励4所民办特教学校发展,在校生364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2940人,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3%,有效保障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建立支持保障体系 做好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萧山区将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作为实现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以资源教室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零拒绝”为目标,实现适宜性教育安置,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

    通过区办特教学校、片设辅读班、镇建资源教室、校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让不同年龄段的残疾孩子生活在融合与无障碍的氛围中。在城市,实现了“零拒绝、全覆盖、多模块、支持性”的随班就读运行机制,在农村采取了“适宜性安置、协同化运作、多平台支持、个性化培育”的工作模式。目前,我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816人,随班就读生598人,占73%,已连续8年保持盲、聋、培智三类残疾学生入学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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