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少儿义务教育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记者 宗河)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升计划》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提升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提升计划》的重点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二是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根据《提升计划》,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3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为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仅为71.9%,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提升计划》实施后,该标准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从总体看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为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等七部门通过全国范围的调研走访,制定了这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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