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职教师专业标准看教研员角色转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路艳娇 陈洁萍

    2013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的出台向“教师的教师”——教研员提出了新的挑战。教研人员需要对照标准,重新审视教研理念和价值观,重新思考定位角色并及时作出调整。

    《标准》突出师德为先,强调以学生为本,重视教师能力提升,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这些理念传递了两个基本信息,一个是责任意识,一个是主体意识。教研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因此,教研员的工作理念和价值观也要建立在两个基点上。一是唤醒责任。这份责任既包括教研员对工作、对教师的责任,也包括教师对学生的责任。二是激发主体性。在教研活动中,以教师的心灵成长和专业发展为本,采用能满足教师需要,可以发挥教师主体作用的研培策略方法。

    《标准》把中职教师专业标准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以及专业能力3个维度,进而细分为15个领域。这些维度和领域,在理念设计上体现了一个“新”字,突出了现代职业教育培养“德技双能”型人才需要“德技双馨”型教师的新的时代主题;在内容要求上体现了一个“特”字,具有职教特色,强调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紧盯专业发展方向,突出工作过程导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专业知识能力要求体现了一个“全”字,中职教师必须是“全能选手”,才能胜任教学、实训、管理、评价与科研等各环节的教育教学工作。

    鉴于此,教研员角色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转变:一是成为教研“多面手”和“行家里手”。在研究上,不仅要研究教育理论、国家和地方的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把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脉络和全局,更要研究实践,敏锐洞察新课程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指导上,要加强先进理念和前沿理论的引领,强化实践指导的深度和有效性,注重教师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开发。在服务方式上,要与基层学校、教师建立平等民主合作关系,倾听学校、教师的呼声和意见,开展探究式、合作式教研。二是下移教研工作重心。教研员不仅要沉到学校、教师和学生中间,还要沉到课堂和教学实训的各个环节,做教育改革的实践者、培育者,做教师专业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三是创新教研方式方法。多采用参与互动式、分享体验式、合作探究式等行动导向的研培活动方式,激发教师学习、研究、成长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研培效果。加强教研和科研的有效配合,以科研带动教研,用教研反哺科研,做到研究与教学相长,理论与实践对接,教研、科研形成合力,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加强网络教研,多利用网络平台开展集体备课、微型讲座、论坛、教学互助等主题教研活动,打破时空地域限制,实现联片教研、联动教研,注重发挥区域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教研员是“教师的教师”,教师专业化决定了教研员职业的专业性。按照《标准》要求,新时期教研员素质能力也应该从4个维度来建构,即品德素养、通用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由此确定一名合格教研员应该具备的道德坐标、知识坐标与能力坐标。

    品德素养,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等要素,体现了教育工作者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师德水平和个人修养水平。

    通用能力,是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和素质,包括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信息技术采集与运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以及人文知识素养等几方面。

    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教学能力,是走向合格教研员、教育专家的必经之路。职教教研员需要熟悉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前沿动态,了解专业面向的岗位和岗位群的工作流程,熟悉职业标准,了解企业对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规格方面的要求等。作为“教师的教师”,教研员还要在熟悉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掌握职业教育教学特点和规律,掌握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熟悉中职学校教学实施全过程,具有在中职学校从事专业课程教学和开展实践教学的经历和能力。

    职业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能力、科研能力、评价能力、研培活动策划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等,是从事教研工作必须具备的职业专业能力。与普教教研员相比,职教教研员在职业能力要求上有其特殊性,表现在不仅要研究教育教学规律,还要研究职业教育与外部社会、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研究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教师发展的“双师型”要求。所以说,是否谙熟校企合作机制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行动导向、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任务驱动型课程模式以及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能否遵循技能型人才学习特点和职业成长规律研究指导教学,是否能按照“双师型”教师发展要求组织开展研培活动,决定着职教教研员研究的深度、指导的力度、引领的效度和服务的满意度。(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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