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禁学校参与商业营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冯丽 记者 柯昌万)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与商业营销活动。

    陕西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商业营销活动进校园的危害性,禁止在校园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营销活动,禁止在校园做商业,禁止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禁止学校、教师、学生参与任何商业营销活动,禁止将购买销售情况与考核、评优、福利、报名等挂钩。对于违规在校园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购买销售任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违规参与校园商业营销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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