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好政策要取得好实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邬志辉

    国家出台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教师的关心、对发展农村教育的信心、对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的决心。应该说,这是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又一个积极的向农村教育倾斜的好政策,是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好政策要取得好实效,关键在于地方创造性地落实。

    首先,领会政策精神,地方主动实施。这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改变了传统的投入机制,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实行,意在调动地方政府实实在在做好事的积极性。关键在地方是不是真心实意为乡村教师做好事、做实事。地方政府应当主动作为,吸引和留住一批优秀教师在乡村从教。

    其次,仿照中央政策,实施省级补助。就像许多地方仿照国家特岗教师、部属师大免费政策实施了省级特岗教师、省属师大免费政策一样,地方政府也可以创造性地实施“县级自主实施、省级综合奖补”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让更多的优秀乡村教师扎根农村、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

    再其次,全面综合治理,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发展。乡及乡以下学校是整个教育体系的末端,师资最薄弱、条件最落后,而在乡下就读的儿童往往处在乡村社会的底层,没有好的教育,他们的明天就只能在社会底层循环和徘徊,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乡村教师不只是经济人,更重要的是人格健全的社会人,国家更应该在领导赏识、住房保障、职称评定、子女教育、培训机会、工作负担等多方面给予全面关怀,营造有利于教师安心从教的微观环境。

    (作者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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