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仅留8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教育厅日前在官方网站上“晒”出“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仅保留8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高校副教授评审等,且均不收费。

    8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权限内义务教育教科书审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等。为便于群众办理,新疆教育厅公布了行政审批的实施主体,并详细公布了适用依据、许可对象、承办部门、监督电话等,甚至办理事项相关处室的办公室门牌号。有了这些详细介绍,申请办理者按照事项准备相关文件和材料,即可办理。

    新疆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权力清单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瘦身”,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好群众、服务好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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