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免除困难高中生学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磊)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全省4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所有残疾学生)的学费将被免除。

    为切实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其子女顺利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四川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并将其作为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学期300元、每学年600元的标准和在校生30%的比例,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所有残疾学生)的学费。免学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全省45万名高学生将从中获益。

    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省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地市、州。春季开学前已经收取的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学校将按政策规定退还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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