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搬学徒制“水土难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王寿斌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近日在广州签署了中英职业教育(广东)“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备忘录,将借鉴英国学徒制经验,选择广东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试点现代学徒培养。目前,该省已有7所中高职院校与4所英国院校建立了中高职院校联盟,在数控技术、汽车、旅游管理、计算机网络等专业合作。(3月25日《南方日报》)

    起源于中世纪后期的英国学徒制,可谓历史悠久、声名远扬,其科学之处早为该国的的成功实践所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魏中林在会上表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探索建立现代学徒制是今后广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希望广东能够与英国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设计、创新举措、实施路径等方面合作创造更多鲜活的案例和经验。足见相关教育部门对于学徒制的亲睐。

    国内职教界对学徒制其实并不陌生。我国职教专家对于学徒制的探索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已开始,知网上关于学徒制研究的最早记载是1986年,而有关学徒制的论文发表得最多的是2013年,共119篇。从起步到今天,将近30年了,学徒制在我国的境况如何?记得中国青年报曾在2011年8月29日刊发过一篇报道,题为《现代学徒制“新余试点”看上去很美》,说的是2010年6月,新余市委、市政府拟投资60亿元规划建设江西职业教育园区,拟把职教园区打造成职业教育产、学、研一体的综合园区,新余乃至江西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新能源科技城项目研发基地,新余市现代学徒制实验基地。文章标题无疑就是对“学徒制”现状的完美概括。虽然这一项目现在的状况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显然很难乐观。

    如此行文,并非给广东的这一合作项目泼冷水,而是觉得国内重理论研究、轻创新实践的风气亟需转变,至少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应当同步,以使本土化的理论研究能够较好地落地生根。

    对于学徒制,我们更需找准其在我国水土不服的根源所在,然后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保障,以让这一“利器”为我所用。

    比如说,英国早在1563年就首次通过正规的条例与监督立法的形式对学徒制进行规范。具体来看,英国的学徒都是接受正规系统培训的雇员,每个学徒必须由雇主支付工资;学徒每周正常工作4天或4天以上,一般每周去培训机构学习1天;企业决定学徒教育的课程内容和教学安排;16~18岁,培训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19岁以上培训费用由政府半额资助;少于100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业,每招收一名学徒,英国政府给予1500英镑的补贴。所有这些,显然与我国现行的教育、人事、财政、就业等制度大相径庭,这都是学徒制由理论研究走向成功实践必须迈过的坎。(作者系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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