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幼儿教师渴望同工同酬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国教育报: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时至今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建湖县,学前教育阶段的编外教师,仍然在翘首以盼同工同酬的实现。

    据笔者调查,近年来,该县幼儿园公办、民办齐头并进,办学条件进一步均衡,并于2013年底通过“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验收。但是,编外幼儿教师待遇却没有什么明显改善。目前,该县有在职幼儿教师约1200人,在编教师仅200余人;薪酬方面,在编幼儿教师月工资人均近3000元,每年还有1万多元的绩效工资,而编外幼儿教师月工资仅为千元左右,两者差距较大,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愿望强烈。

    近两年,尽管该县已加大幼儿教师编制的投放额度,但短期内在编教师和编外教师的比例仍不会有较大改变。

    笔者希望,该县能够连年大幅度投放幼儿教师编制,将在职的优秀幼儿教师考录进编;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对民办幼儿园,也要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并规定优先用于教师工资增长。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陈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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