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继续扩大“就近入园”试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市教育(体)局结合实际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范围,并按时通过教育(体)局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规定在5月的第二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

    通知要求,全市各幼儿园要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对于智力有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的幼儿,可到有条件的幼儿园随班就读。

    目前,青岛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6.4%,“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入园贵”问题也得到有效缓解,但众多市民所期盼的就近入园仍很难一步到位。

    据悉,2013年青岛有36家幼儿园成为“就近入园”试点,2014年青岛将继续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要求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资源充足、条件成熟的片区积极实施“就近入园”。 

    青岛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李业庆告诉记者,受幼儿园布局不合理、普惠性资源不足等因素影响,青岛目前仍不具备全面、完全实行就近入园的客观条件,但今年青岛将在加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尽可能让更多幼儿能享受到就近入园。另外,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无论是公办园还是民办园,都必须优先满足封闭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这是一条硬规定。 

    据了解,青岛市要求幼儿园招生方案应介绍清楚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以及标准等。报名时,家长要带领幼儿持《儿童健康手册》、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登记,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该及时公布录取幼儿名单以及编班情况。幼儿入园前应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医院,按照规定项目进行体检。报到时,家长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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