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首批32所普通高中特色示范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公布首批32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并强调将在3年内对上述学校进行再审查,审查没有通过的限期整改,整改未达标的将被降级或取消称号。

    据了解,浙江此次确认的32所示范校,既有城市学校,也有农村学校;既有公办学校,也有民办学校。第三方对这32所学校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学生对选课满意度和学校特色认同度分别达到97.84%和95.18%,教师参与课程规划和有关制度制定的比例达到92.1%,对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响应的占77.05%、理解的占18.22%,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的分别占96%和93.3%,70%以上的教师参与了选修课程开发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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