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大将人才队伍建设列为“头号工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刘培进) 以前,职称评定是山东科技大学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随着规模扩大,学校聘用了大批博士,职称评定指标严重不足,影响了职称评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教师的积极性。面对这个难题,学校进行改革,首先是改两年一评职称为一年一评,其次是让部分优秀教师破格享受教授待遇。今年初,学校补上了2013年度职称评定工作,40位讲师晋升为副教授,15位副教授破格享受教授待遇。

    学校党委书记袁俊平说:“国内高校竞相转入内涵式发展的新一轮竞争,核心是人才的竞争,我们要趁着学校连续4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连续5年科研经费超过2亿元的好形势,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头号工程’,以一流人才求学校发展优势,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能力。”

    2013年12月,山东科技大学首次召开人才工作会议,把人才队伍建设列为学校工作的“头号工程”,在学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年度校级人才建设专项经费增加2000万元;学校领军人才,每人每年可获得100万元的支持经费、30万元的津贴;“长江学者”等高水平人才来校工作,学校提供60万元的安家费、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在学校职称评定指标紧张的情况下,个别高水平教师可享受教授待遇等,这些过去令教师关注的部属高校的政策,在山东科技大学也变成了现实。

    之后,学校陆续出台了山东科技大学“领军人才发展计划”、“杰出青年培养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保障制度。

    在人才自主培养上,山东科大计划通过5至10年,重点培养10名左右处于国际国内前沿领域、在教学和科研有重大成就或重大发现、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专家潜力的领军人才。在人才外部引进上,学校决定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大力引进高端优秀人才。

    校长任廷琦介绍,学校当前正在广泛调研和集中讨论,准备再完善出台山东科技大学“外聘教授管理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逐步建立起完备的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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