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时代,医学教育路在何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实际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在很多专家看来,从基因上就决定了其失败的命运,尽管临床型研究生挂着临床两字,但医学院校不同程度沿用科学学位方式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即“重科研轻临床、重论文轻技能”,导致毕业研究生临床技能难以胜任岗位实际需求。

    “什么时候基金、课题、论文的‘紧箍咒’从临床型硕士的头上摘下来,临床专业学位的春天才会来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神经外科的住院医师刘昂斯说。

    李文君的疑问折射的是更深层的问题,医学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之间,存在着一块“玻璃天花板”。

    在传统的医学教育版图中,医学院校以学校围墙为界,从入口到出口,少则3年,多则8年,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教育生态。这和进入医院阶段的毕业后教育格格不入。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由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段管理,政策时常打架。

    贵阳医学院院长何志旭称,国家规培制度的建立是医学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的“一次伟大握手”,而其伟大之处在于,通过对学位衔接的政策设计,让原来在不同跑道上的专业学位教育和规范化培训并轨运行。《指导意见》指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医学生实习深陷法律之困

    规培能否解开医学实习的“镣铐”?

    “见习期间被病人要求回避,被手术室护士挡在门外不让进,连上台拉钩(一种基本的手术操作)都不让。”大五学生柏宇康吐槽自己的毕业见习是“只准看不准摸”的培训。

    缺乏临床实训,如今已不是临床专业硕士的疑难杂症,而是各学制医学教育的常见病。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医学院校教育和行业教育的深层矛盾。

    1999年5月,我国正式施行《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学生在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必须在临床工作一年才能够参加国家统一举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执业医师资格后才有临床处方权。

    桂永浩说:“由于没有处方权,不可独立处置病人和进行手术,这是导致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能力训练难以进行的主要原因。”

    《执业医师法》出台后,几所医学院校的校长到全国人大上访,希望能够修改法律,承认高等医学教育临床阶段的特殊性和合法状态。

    这并非难事,迟宝荣说:“只需要在法律上为高等医学教育开一道口子,把临床学习阶段放进来,建立学习行医制度,规定学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遵循各种各样的医疗规范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临床实践,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15年过去了,呼吁声此起彼伏,但这道口子始终没有开。

    《执业医师法》给医学教育双脚套上了一对“镣铐”,一些医生出于职业责任感,冒着风险带教学生,进行极为有限的临床实践训练。“因为最后签字的是你,所以责任在你身上。但如果你不让他上手术台,将来等他上手术台了,救人的刀就可能成为杀人的刀”。这样的两难困境,一直困扰着医生。

    要解开绑在医学实践腿上的“镣铐”,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一把难得的钥匙。它不仅将长久困扰着医学实践与职业医师制度的“割裂一年”融化在规培的3年之中,而且通过3年的通科大轮转将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夯得更实。

    尽管如此,规培制度要真正担任起拯救被行业制度戕伤的医学实践的使命,还需要跨过一道现实的坎——规培基地要有足够的盘子,接住每年汹涌而出的毕业生。尽管每一所规培基地在入口处要有质量控制,但是从整个毕业后教育的版图来看,这应该是一个有梯度的、自洽的人才培养系统。总之一句话,既要控制质量,又要保证流量,从制度到现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相关链接】

部分国家住院医师培训制度简介

    美国:高门槛,严要求 美国住院医师的准入门槛较高,其住院医师的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教学和科研3个部分。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需要参与大量的临床实践工作,要进行通科大轮转。培训期间都必须选修指定的课程,并完成一定量的授课任务。

    古巴:与服务基层结合 古巴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者即有行医资格。医学毕业生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3年,接受全科医学训练。若想成为其他专业的专科医师,还需接受3至4年的培训。 

    德国:严格实行淘汰制 德国医学院的学制为6年,所有在校学生除参加本校的考试外,还必须参加3个阶段的国家医师资格统一考试,严格实行淘汰制。凡通过3个阶段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硕士学位。此时,毕业生即获得医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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