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幼儿不良习惯不该“以牙还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宾晓亮

    陈鹤琴说:“习惯养得好,终生受其益,习惯养得不好,终生受其害。”可见,良好的习惯养成对孩子的一生有多么重要。陶行知也曾说:“凡人生所需之重要习惯、性格、态度多半可以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幼儿期作为习惯培养的关键期,习惯的养成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对幼儿的某些特殊、顽固的不良行为习惯教师有时会力不从心或无奈,便使出浑身解数来帮助孩子纠正,如有的孩子撕同伴的作品,屡次教育无效后,教师便通过“以牙还牙”的方式将该孩子的作品当面撕掉,让其体验同伴被撕作品后的痛苦。其出发点虽好,但此教育行为是否妥当,值得探讨。

    笔者以为,作为教师没有任何权利撕毁孩子的作品,这是对幼儿的不尊重,也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如果说孩子之间的纠纷是无意的行为或不良的习惯,那作为成人的教师,这样人为地伤害是否会在孩子心中产生阴影,难道除了让孩子“心痛”之外,我们已别无他法了吗?

    教师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可能会被幼儿模仿。幼儿的模仿能力极强,教师不经意的言行都会对其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幼儿面前教师必须慎言慎行。当我们“以牙还牙”地处理幼儿之间的纠纷或改变不良行为习惯的时候,孩子学到了“以牙还牙”的处理问题方式,这就意味着如果小朋友打他,他也可以打别人,小朋友拿他东西,他就拿别人的东西,孩子将失去对行为是非的判断力,也不利于幼儿良好行为的养成。

    面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我们需要怎么做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接纳孩子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良行为和不良习惯。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幼儿处在成长的过程,他们年龄幼小,心智尚未成熟,是非观念尚未形成,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习惯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们需要对孩子多一些理解和接纳,这些只是孩子的一个成长过程,不必为此过度焦躁,我们需要的是对孩子的耐心引导。

    其次,我们需要静下心来找出孩子不良行为背后的原因,针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适宜的措施,因人施教。如是家庭的影响,可以与家长沟通;如果孩子想以此引起教师的关注,需要反思教师的教育行为,让孩子感受到我们的爱;如果是孩子自身某方面发展的问题,就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帮助。

    总之,面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我们需要有接纳的心态、细致的观察、冷静的思考,并采取适宜的措施,切不可操之过急,采取简单粗暴的语言或行为方式。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