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从源头上消除代写论文的需求
无论是代写论文还是被代写论文,都是给自己未来的人生旅程添设不必要的障碍。
■储朝晖
近日,网上有篇“难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开代写论文网店”的文章引发多方关注。
坦率地说,这篇文章是一种误导。文中以专家点评的方式将代写论文与就业难进行因果挂钩,显然是说不通的。曾经就业不难的时候不也有代写论文的现象吗?甚至其他国家也有代写论文的现象。另一方面,又以另一位专家的名义说代写论文不违法,这不是在对那些代写论文或想找别人代写论文的人说:“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更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这两位冠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和博导的“专家”都有姓无名,是说者害怕自己的话见不得阳光而有意隐去真名,还是该稿的作者故意编造之后再假借大学教授的名义去蒙人呢?希望读者做一番辨别明鉴。我甚至大胆猜想此文就是代写论文的人所做的,希望有更多的人去小心求证。
的确,当下对代写论文没有细致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如何惩罚,但这是不道德、不光彩的事,应该毫无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当然是需要采取的一个方面的措施。对这种现象,需求决定存在是基本法则。若有强大的需求,再明晰的法律条文也不能杜绝;如无此需求,又何需法律条文呢?
消除代写论文的需求首先要从每个人的内心开始。当你有这种现实需要的时候,或者在某个特定的时间交不上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明了挂上自己名字的文章将伴随自己一辈子,是真是假不只是要过眼前的关口,而是在你人生的任何一个时候都可能被揭开真相。如果你的人生是平平凡凡一辈子,真相被揭露的可能就较小;如果你真有雄心壮志,或真的踏上远大前程,真相被揭露出来的可能就越大,就等于在自己人生旅程上安装了一枚定时炸弹,何时爆炸已经由不得你了。真正意识到这样做的风险,才会压低直至消除请人代写论文的邪念。
消除代写论文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在于相关当事人的把关,比如某学生的导师,只要尽了责任就应该知道自己的学生能够写出什么样的文章,就能辨别出学生的论文是否代写,就有责任阻止。不加以辨别,或不加以阻止,都属于没有尽到责任,一旦将来发现都应被追究责任。类似的相关当事人还有父母、同学、报刊编辑以及与文稿编发评审相关的人。
就拿那些代写论文做成生意的人来说,也是存在风险的。既然你有能力代写论文,无论你是否有就业或其他方面的困难,都应该明了自己运用自己的能力可以对自己的未来进行两种不同的投资,一种是缓慢却可能是正向的投资,代写论文恰恰是一种回报或许较快的负向投资。若你不想以代写论文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像这篇文稿中所说的“两个老板都有自己的工作,一位在一个事业单位做技术工作,一位在某杂志社做编辑”,你现在代写论文的经历同样是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旅程装上了一枚定时炸弹。
正因为此,无论是代写论文还是被代写论文,都是给自己未来的人生旅程添设不必要的障碍。花钱买别人的论文就是花钱买自己的污名,不管它是否违背什么现有的法律法规,它都是学术不端行为,是违背良心的,会让你一生一世不得安心。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吗?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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