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加分”须市教委核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据新华社电(记者 丁静)近日,部分城市高考增加“品德加分”引起舆论关注。记者26日获悉,北京市“品德加20分”须经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陆续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和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旨在治理加分泛滥和“加分腐败”现象。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调整加分政策的思路是“减少项目、缩小范围、降低分数、透明公开”。今年开始增加“品德加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列入此项),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如何认定“品德加分”?根据北京市《高考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核要求》,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须经有关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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