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必须落实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小学生冒险出游毕竟是少数,而其他更多孩子长期处于不利于身心健康的环境之中,却未见有多少改善,这才是更应该总结的教训。 

    ■顾骏

    “六一”儿童节,温州文成县玉壶东岩小学的11名六年级学生自发组织出游爬山,途中爬上坡度大约70度,高近50米的悬崖之后,进退两难。更糟糕的是,11名同学都没带手机,事先也没有告知家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际,幸亏其中一位同学的父亲“秘密”尾随其后,及时报警,消防官兵和玉壶专职队火速赶到现场后,用接力方式,把学生全部救下。

    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驴友”们探险途中遭遇意外的事件。身为成人,事先不作周密计划,鲁莽出行;遇险之后,不得不动用大量公共资源前去营救,“驴友”们没少挨舆论批评。现在倒好,外出游玩出险情的是未成年人,这群孩子的鲁莽较之成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心而论,如此不计后果却又无力承担后果,正是当下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典型的行为特点。由于身体发育提前,又接触了大量成人世界的信息,社会上流行什么就模仿什么,导致当下的未成年人普遍处于自我“催熟”状态。加上商家认定“孩子是家长的钱包”,肆意鼓动未成年人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以最大限度地开发这一非理性市场。尽管经济上远未能独立,钱得父母掏,但“我的地盘我做主”,同学结伴活动从内容到形式,却不征得家长同意,甚至刻意隐瞒,以确保“行动自由”。独立的要求过于强烈,心智又严重不成熟,这种悖谬状态恰恰是不少未成年人的生活现实。此次温州小学生出游遇险只是其中一个被曝光的例子,类似不为人知晓的情形想必还有很多,现在到了成年人给以重视,并设法补漏的时候了。

    小学生自行组织活动,完全脱离监护人的视线,当然有他们自己的责任。问题是,既然是需要监护的未成年人,他们发生的一切错误最后都得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但有多少孩子根本没有得到监护人应有的关心和照顾?11个小学生的家长们中,只有一位留心到了孩子的异常举动,其他家长的责任心体现在哪里?即便是这位家长的防范措施,也不能说就是最合适的,因为他一个人负不了11个孩子的安全责任,何况上山途中万一有个闪失,所有补救都可能为时已晚。家长们无论疏于管束还是心存侥幸,都称不上合格的监护。问题是,谁来监督家长完整履行监护责任?这11位小学生平安回家之后,家长会接到任何形式的“罚单”吗?什么样的处罚能让他们从此不敢掉以轻心?

    放到更大范围中去看,相比这些小学生未得到必要的监护,更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是那么多留守儿童得不到周全的监护,更多的孩子暴露在信息混杂的网络和街头。家庭监护已然不足,社会监护又落实了多少?小学生冒险出游毕竟还属少数,只是因为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才获得社会各方的关注。而其他更多孩子长期处于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之中,甚至屡经媒体报道,却未见有多少改善,恐怕这才是由这次学生遇险更应该总结的教训。

    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一个能有效督促家长或相关人士充分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体系,形成一套能让未成年人养成接受监护的心态和习惯的教育方法,在保留有利于他们成长的自由空间的同时,确保未成年人在身体、心理、道德和社会交往等主要方面都能得到必要的关心和引导,真正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落到实处,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当务之急。

    (作者系上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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