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捐款怎成变相摊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国教育报:

    近日,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教育局出台“爱心助学”实施方案,其中面向全县中小学教师募集基金,用于建立全县中高考教学质量奖励和贫困生帮扶,当属此次活动的重头戏。尽管广大教师难理解、意见大,但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还是不敢违背上级指令。有的学校动员师生自愿捐款,但收效甚微,有的学校干脆搞起党员干部带头捐100元、普通教师捐50元的变相摊派,甚至要求学校雇请的临时工也参与其中。

    笔者了解到,在当地各基层学校,公用经费仅够维持学校正常运转,谈不上从事业经费中按比例提取资助金。所以,各校若想出色完成这项任务,只能想方设法搞募捐。然而,该县教师收入不高。拿任教20多年的教师来说,除扣缴养老保险等费用之外,实际到个人账户的月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教龄短的教师月工资更少。因此,“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一出台,部分教师感觉压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笔者认为,“爱心助学”活动应考虑到教师的收入情况,按自愿原则募集基金,不能变相摊派,同时应该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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