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重拳出击有偿家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日前,义乌出台了该市教育史上最严的违规办班、带生处理办法。今后,义乌教师违规带生10人以上10年内不予聘用,一人违规影响全校教师年终奖。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如果有教师违规带生10人以上被查实,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相关学校10年内不予聘用;一人查实违规带生,全校教职工年终奖都要受到影响。日前,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下发最新修订的《义乌市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据悉,这是义乌教育史上最严的违规办班、带生处理办法。

    据义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办法共10条,旨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狠刹教师队伍逐利歪风,坚决整治收费带生恶习,重塑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记者发现,和2010年义乌市教育局出台的违规带生、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相比,新出台的处理办法对公办教师带生人数和处理办法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处罚程度的等级也更分明,杜绝了人情成分。

    此次新修订的处理办法根据教师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视情节轻重给出相关追责办法。例如,教职工违规带生10人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一经查实,除了责令停止、清退费用外,还要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行政记过或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处分,此外,还要扣发12个月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学校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城区、城郊、建制镇、街道所在地公办学校10年内不予聘用。

    该市教育局还明确,自办法下发之日起,累计违规被查处两次的教职工,本市公办学校及教育机构不予再聘;学校领导参与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律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教职工利用工作便利,与社会机构合作违规牟利的,也有相应处理规定。

    今后,义乌教师违规带生被查实,除了本人要受罚外,所在学校的领导、其他教职工都要受牵连。新办法规定:年度内本单位教职工被教育局第一次查处的,由教育局领导对校长、书记进行约谈。年度内被第二次查处的,除了校长、书记要向教育局党委专题汇报治理情况并作检查外,教育局纪工委还要对校长、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校长、书记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内被第三次查处的,校长、书记按不胜任现岗位予以调整。此外,学校违规组织办班补课,被教育局查处的,予以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并给予校长、书记行政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校长、书记按不胜任现岗位予以调整。

    按照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年度考核成绩还与在校教师的年终绩效工资挂钩。比如,年度内因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被教育局查处一次的学校,年度学校考绩予以扣分;被查处两次的学校,年度学校考绩降低一个等级;被查处3次的学校,年度学校考绩列为不合格;在学校内办班被教育局查处的,学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年度考绩列为不合格。也就是说,如果教师违规带生被查实,将影响到所在学校的每个教师的年终奖的发放金额。

    据了解,新修订的处理办法适用于义乌市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在职教职工(含在公办学校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和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职工,民办学校也要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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