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之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6月18日,一名大学生在参加湖北省秭归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王辉富 周继斌 摄

    当前,一些地方在新教师招考中存在权力边界不清的状况,有的部门越位、错位管理,教育部门权责不统一,“说了不算”,导致教师招考工作管理混乱,适合当教师的人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却不适合当教师。

    ■本报记者 魏海政 刘磊 阳锡叶 周仕敏 董少校

    “我们省里曾有一个地市招教师,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把上了分数线的老师分到学校,结果到学校一试讲,居然是口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在一次座谈会上说,“要是学校自己招聘,这样的教师肯定是不可能进入考试程序的。”

    本报记者在全国多个省份调查发现,在教师招考中,类似的“怪象”并不罕见。那么,如何避免教师招考中的这种现象?如何让教师招考更加科学合理?就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又不适合当教师

    山东某市一位教育界人士告诉记者,当地一所幼儿园招聘教师,由于该幼儿园属机关事务局管理,相关部门自然将其纳入公务员类的招考范围和程序进行招考。结果笔试、面试一路下来,在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方面不占优势的幼师专业学生纷纷落马,最终入选的是一名金融专业的男生。“实际上,这名男生既不具备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素养,也不喜欢当幼儿教师,参加招考只是为了解决事业编制。”这位人士表示。

    “我们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很多又不适合当教师。”因为招考教师,四川省仁寿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锦德已经跟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吵了好几次架”。原来,因为结构性缺编和年龄断层,该县不少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急需补充教师,却一直招不到合适人选。

    “这与现行的教师招考制度有关,最近几年,教育局和学校已经对招教师‘做不了主’了,教师招考大权掌握在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手中。”张锦德说,招教师的程序和标准几乎就是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笔试考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对教育方面的考查也只是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知识。

    “但这些知识根本不能考查出应聘者是否具备一名合格教师的能力,特别是学科专业能力。”张锦德说,“很多新教师入职后很快就‘露出原形’,有些连基本的教学方法都不会,有的连教材上的题目都不会做。”

    有同样困扰的还有四川省西充中学的负责人。“我们近几年招了近百名大学生,但真正会教书的只有三分之一。”这位负责人说,“主要原因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做不了教师招考的主。”西充县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教育局和学校申报招考教师的专业和数量,人社部门发布招聘通知,笔试题也由人社部门来定,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题型跟公务员考试差不多,教育部门反而做不了主。”

    “现在招考教师都是先考公共课,且笔试成绩占大多数,然后才进行面试说课。”山东省淄博市北门里小学校长吕红军认为,“问题在于公共课考试对应聘者是否适合从教区分度并不大,笔试入围者相差不大,面试成绩也拉不开。因此经常会有专业能力不强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范围,而专业能力较强的应聘者却进不了面试。招考教师应更多考虑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不仅中小学如此,一些高校招考教师也有同样的麻烦。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反映,省属高校要进人,按照现行做法,高校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报考者要参加人社部门的考试,过关后再按照一定比例,由高校和教育部门进行专门测试。其结果是,有的人笔试成绩很高,但根本不适合当教师,而一些适合当教师的人却进不来。

     有的部门管理越位错位,招教师的教育部门“说了不算”

    2013年湖南某县由人社局牵头,于9月1日前公开招聘了100多名教师,但这批教师直到11月才正式入编,此前两个月他们只能以代课教师的身份和待遇到校上课。对此,该县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教师招聘督导考核的要求是以教育局为主、以人社局为辅,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以人社局为主、以教育局为辅,教育局不能直接和财政局、编办交涉,只有人社局才有这个权力。“实际情况是,教育局想争教师招聘权,人社局则卡着教育局,导致新教师迟迟不能入编。”

    早在2011年初深圳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刘秋云等人就提交了《关于改进教师招聘考试方式》的建议。刘秋云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一问题虽有所改善,但基本上还是跟着公务员考试的形式走,人事局出政策,教育局执行,教师招考还是跟着公务员招考政策变化,许多内容并不适合招考教师。

    山东某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招考教师时,县、市编制部门审核批复后,整个招考的简章外发、联系出题、组织考试、面试评委等都由人社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只有等着最后领人”,至于这些人是否适应新时期教改理念、是否会讲课等,一概不知。“实际上,人社部门往往还是按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来招考教师,如此招考,让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部门都甚感困惑。”

    教师招考审批程序烦琐、时间跨度长也是一个问题。“从层层审批到最后招到一名教师,大概需要一年时间。”广西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惯例,教育局头一年年底申报计划,到编办审批一两个月,再到人社局审核一两个月,确定编制数量后文件回到教育局,已经是四五月份了。应聘者参加六七月份全市事业单位招考笔试,8月份面试,9月份考核体检,不培训直接上岗都得到10月份。“恰好错过了开学上岗的最佳时间,即使不合适,你也不好辞退,毕竟学校缺人、编制难要啊!”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急等着开学用人的农村学校急得团团转,却束手无策。

    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考教师中缺少话语权,但这也成为很多地方教育部门的“难言之隐”。好几个地方教育部门负责人不愿公开谈及此事,担心“惹了麻烦更不好办”。

    “一些地方人社部门直接负责教师的招考工作,导致教育部门‘人权’与‘事权’的分割。”张志勇认为,当前我国教育管理效能极其低下,教育生产力受到极大的制约,其重要症结源于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因公共权力的不断扩张,导致行政权力配置失衡,表现在越权管理教育、扩权管理教育、交叉管理教育、集权管理教育以及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教育。“招生部门代替学校招生,人事部门代替学校招聘教师,等等,这样的话,高校、中小学还有什么权力可言?”张志勇说。

    理顺教师招考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应有话语权

    在中小学教师招聘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刘秋云曾建议,人社部门出台面向教师单招的特殊政策,考试形式向专业化转变,给学校一定的自主选拔人才的机制,制定行业标准,通过学校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教学实践、校长考核、年级考核、科组考核和全校考核、公示,把类似公务员的考试变成教育考试

    对于有人担心学校权力大了会否“招教师就是校长说了算”,刘秋云表示可以完善监督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公示考核成绩,出现问题还要启动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教师招考中教育部门和学校话语权不足的问题,并着手进行改革。2013年7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出台了《全区教育人力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系统内部人员的调剂工作,人社及编制部门负责安排教育系统外转岗人员”,同时明确界定“笔试命题由行署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确定,要求充分体现所聘人员的职业和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知识和学科专业化水平、工作技能”,面试也由行署教育局牵头。

    2013年10月,四川省南充市政府也出台了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教职工考聘办法,特别厘清了教育和编办、人社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要求教师招考笔试增加60%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由教育局负责命题,此前“自我介绍”式的面试也变成了现场说课或讲课,并且由教育局分专业组织实施。南充市教育局局长雷国林表示,这一办法“保证了教育部门在教育人事管理中应有的话语权。”

    有的基层校长和专家认为,在教师招考中,除了教育部门有话语权外,学校也应当有一定的话语权。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校长单莹莹告诉记者,学校招聘教师只需先到区里登记备案,自主组织试讲、面试等招考招聘环节,再由教育学院、教研室和各学校的专家、高级教师组成评审会,进行口试、笔试等把关性能力考试。“学校有用人的自主权,区教育局的工作是辅助性的。”单莹莹说,这种做法得到了学校的认可。

    张志勇说:“学校应依法拥有人事管理自主权,包括副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任用权、教师职称聘任权、教师自主招聘权,以及不合格教师的解聘权,同时建立现代学校内部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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