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高中招生划定“六条红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卢杰斌)近日,湖北省黄石市教育局划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六条红线”,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据了解,这“六条红线”是:绕过省、市招生平台,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生,普通高中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私自承诺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采取挂靠学籍(借读)等办法招生;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诋毁和变相诋毁其他招生学校;搞有偿招生,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组织买卖生源;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篡改考生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

    根据违规的程度,该局将对学校处以通报批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调减下一学年度招生计划、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市)教育局处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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