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所中职成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251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另外18所暂缓通过验收、7所未通过验收。

    三部门在通知中指出,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要继续提炼和拓展建设成果,创新办学机制和内部管理体制,着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要按照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在中高职衔接、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等方面主动先行先试,为探索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和办学模式创造经验;要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特别是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推动优质资源跨学校、跨区域共享,达到示范建设以点带面的效果。三部门将对项目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监测,各学校要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通知指出,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要对照项目立项时三部门批复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和本次验收检查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实施质量。项目整改期间,项目学校不得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其他项目。吉林航空工程学校等7所学校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未通过验收,取消示范校资格,不予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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